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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74庄田数额 (6 / 1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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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其中比较一致的意见还是,对于勋贵和戚畹,应该按照爵位或者庄田来源定下一定数额,数额内依旧属于庄田,也就是不征税,而超出部分自然要想朝廷缴税。

        至于宗支已绝及失爵者,田地应该夺之,奸民影射者,徵租入官,但先世丘墓尚在应量留数顷,以资祀祭。

        大方向都没有意见,但是在具体该留多少数额上,还有争议。

        勋贵田地大多认为只该留百顷即可,因为他们本来还从朝廷支取禄米。

        到了这里,其实又牵扯到洪武时期留下来的糊涂账。

        明初的时候,朱元璋定下禄田制度,也就是把官田发给宗室、勋贵及官员,以田地收成抵禄米。

        但这一制度执行十余年后又被废除,但废除却很不彻底,因为一部分禄田被追回,但一部分禄田依旧保存下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庄田和禄田及禄米,就这样形成一个很难说得清楚的糊涂账。

        实际上到嘉靖年间,夏言在《奉勃勘报皇庄及功臣国戚田土疏》中谈到宗室勋戚庄田时说,“今既官给之禄,奈何又与之田,是重出而过制矣”。

        朝廷既给俸禄又赐庄田,是当时的现实,也一直没有找到解决办法。

        到底是追回还是什么,嘉靖皇帝一直也没有给出明确答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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